竹府辦〔2023〕32號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各部門,經開區(qū)管委會:
《大竹縣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大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7日
大竹縣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項目效率革命,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建辦〔2020〕9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fā)〔2019〕31號)、《中共達州市委辦公室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破解項目建設卡點堵點難點問題推進全過程效率革命的通知》(達市委辦發(fā)〔2022〕6號)和《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達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達市府辦發(fā)〔2023〕7號)等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通過事中事后監(jiān)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其各類前置審批事項(材料)多、流程繁、耗時長、成本高,嚴重影響項目實施效率、浪費行政資源”等突出問題,改變“重審批、輕監(jiān)管”的行政管理方式,以更快、更好方便項目單位辦事為導向,按照“政府定標準、企業(yè)或個人作承諾、過程強監(jiān)管、失信嚴懲戒”的思路,明確“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實施范圍,制定告知承諾清單,細化承諾標準,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從制度上破解企業(yè)和群眾辦事難、辦事慢等問題,實現極速審批。
二、實施范圍
本行政區(qū)域內社會投資小型倉庫和廠房等工業(yè)類建筑工程、帶方案出讓土地和小型標準化工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等通過事中事后監(jiān)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適用本方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特殊建設工程和人員密集場所、國家安全事項、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環(huán)境敏感區(qū)、洪患區(qū)、永久性保護生態(tài)區(qū)、風貌保護、歷史文化街區(qū)和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的項目除外。
三、基本原則
(一)政府定標準。建立形成“政府靠前服務+企業(yè)自主承諾”的投資項目服務方式,依據法律法規(guī)制定準入承諾標準,分行業(yè)研究提出各審批事項承諾內容和標準,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最大限度精簡審批事項,優(yōu)化審批流程。
(二)企業(yè)作承諾。對符合標準的投資項目,由企業(yè)自主決策,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后,依法依規(guī)自主開展后續(xù)工作。
(三)部門重監(jiān)管。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托四川省投資項目審批信息管理系統(tǒng)和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tǒng),對照企業(yè)承諾、政府制定的標準并結合行業(yè)監(jiān)管要求,對項目推進過程進行監(jiān)管,推進項目管理重心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jiān)管服務轉變。
(四)信用有獎懲。企業(yè)和相關部門對照承諾和標準依法依規(guī)進行項目驗收,通過驗收的項目投入使用,達不到承諾要求的項目不得交付。依托信用中國(四川達州)等網站,依法依規(guī)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和失信主體懲戒力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聯(lián)合獎懲機制。
四、改革措施
(一)梳理審批清單
1.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依據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縣實際,分別制定社會投資小型倉庫和廠房等工業(yè)類建筑工程、帶方案出讓土地和小型標準化工程、既有建筑改造等通過事中事后監(jiān)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布,相關部門不得要求建設單位辦理清單之外的事項,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責任部門: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2.制定承諾標準。各審批職能部門針對可采取告知承諾的事項,制定信用承諾文本,明確承諾具體標準和要求,并向社會公布。建設單位可通過告知承諾或容缺后補的方式申請許可,申請人按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直接作出行政審批決定。〔責任部門: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二)精簡審批事項
3.試點承諾即開工。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試行開工前的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對社會投資的小型低風險新建、改建項目,由政府部門發(fā)布統(tǒng)一的企業(yè)開工條件,企業(yè)取得用地、滿足開工條件后作出相關承諾,政府部門直接發(fā)放相關證書,項目即可開工。〔責任單位: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4.方案審查實行備案制。設計單位根據規(guī)劃條件制定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后,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對設計方案內容作出書面承諾后,審查部門不再審查設計方案,不再提交縣規(guī)委會審議,直接根據建設單位書面承諾,審批部門對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項目核發(fā)《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對其附圖規(guī)劃設計方案進行備案,實施事中事后監(jiān)管。〔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中心〕
5.優(yōu)化用地手續(xù)。企業(y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同步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局〕
6.精簡施工許可前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通知書不作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前置條件,企業(yè)在承諾時限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聯(lián)合審查,并提供聯(lián)合審查合格書,同時承諾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和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具體措施,審批部門按照告知承諾制管理直接核發(f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住建局〕
7.調整施工許可范疇。工程投資額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可以不辦理施工許可證。〔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
8.共享區(qū)域評估結果。鼓勵推行區(qū)域評估,包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水土保持方案、考古調查勘探與文物影響評估、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水資源論證,涉及國家安全事項評估以及其他可以進行區(qū)域評估的事項。符合準入標準的區(qū)域評估項目,共享區(qū)域綜合評估評審結果,不再單獨進行評估評審。〔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9.簡化環(huán)評手續(xù)。未納入國家《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管理。〔責任單位:大竹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10.優(yōu)化人防辦理。工業(yè)生產企業(yè)在廠區(qū)范圍內的各類新建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為零。〔責任單位:縣人防辦〕
11.優(yōu)化備案措施。不再單獨辦理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備案,并入施工許可辦理,進行內部流轉。〔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
12.優(yōu)化監(jiān)理服務。在按要求完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配備相應執(zhí)業(yè)能力的專業(yè)技術管理人員的條件下,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可不委托工程監(jiān)理,由建設單位履行相應監(jiān)理法定責任和義務。〔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13.竣工驗收階段實行簡易驗收。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可按相關規(guī)定取消人防、消防、市政公用設施、檔案等專項驗收和備案以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即只保留建設工程竣工規(guī)劃土地“多驗合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中心〕
(三)優(yōu)化審批服務
14.推行“一網通辦”。實行“一窗進出,并聯(lián)審批”,項目涉及的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原則上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tǒng)申報,全流程在線辦理。〔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15.合并審批環(huán)節(jié)。對于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有條件的可探索將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辦理。將規(guī)劃驗線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核發(fā)合并為一個事項,同步辦理。〔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中心〕
16.優(yōu)化市政公用設施接入服務。建立水、電、氣等市政公用服務接入一站式工作機制,并整合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窗口,實行一件事一次辦,推行聯(lián)合報裝。在建設單位申報立項用地規(guī)劃許可階段,水、電、氣、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建設單位,應及時主動開展項目前期技術服務指導。〔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發(fā)展改革局、縣經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文體旅游局、縣國資中心、各水電氣通信服務企業(yè)〕
17.推行聯(lián)辦模式。實行聯(lián)合一次性告知,推行全流程市縣聯(lián)動的幫辦代辦,構建“大廳幫辦+部門協(xié)辦+市縣聯(lián)辦”模式,為企業(yè)免費提供全程指導、現場協(xié)調、持續(xù)跟蹤、及時督辦的“零距離”服務。〔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18.優(yōu)化白蟻預防服務。白蟻防治不作為審批服務事項,由建設單位與白蟻防治機構簽訂合同,白蟻防治機構按合同約定施工并出具白蟻防治證明,由轄區(qū)白蟻防治管理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對施工過程進行監(jiān)管。〔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19.優(yōu)化不動產登記。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可探索依據聯(lián)合驗收意見等材料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竣工驗收備案可不再作為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要件,在不動產首次登記、登簿結束前完成即可。〔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四)降低企業(yè)成本
20.征占地面積不足0.5公頃且挖填土石方總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不再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xù),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責任單位:縣水務局、縣行政審批局〕
21.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附屬小型市政公用設施接入服務實行“零上門、零審批、零成本”的“三零”服務。〔責任單位:縣發(fā)展改革局、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文體旅游局、縣國資中心、各水電氣通信服務企業(yè)〕
22.符合配套費減免范疇的,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3.有條件的可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由行業(yè)主管部門委托第三方審圖機構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五)加強質量安全管控
24.優(yōu)化質量安全管控方式。核發(fā)施工許可時,同步進行質量安全監(jiān)督工作,實行質量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強化施工過程監(jiān)管,根據工程性質、特點、規(guī)模、技術復雜程度、主體能力和信用狀況,工程監(jiān)督機構在施工過程中開展差別化監(jiān)督抽查。〔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
25.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鼓勵施工企業(yè)投保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取代建設單位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的做法。〔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6.強化工程檔案管理。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組織各方實施工程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需形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將所有建設工程檔案按相關標準進行收集、編輯、整理及歸檔,及時統(tǒng)一向城建檔案部門移交。〔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7.提升從業(yè)人員素質。嚴格對標國家關于建筑質量控制指數的標準要求,明確施工圖審圖、施工現場監(jiān)理等相關人員職業(yè)素質水平的有關要求。〔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六)改進監(jiān)管方式
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模式,全面強化事中事后監(jiān)管和信用監(jiān)管。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相關審批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承諾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核查,對未履行承諾事項的企業(yè)依法依規(guī)處理,并將其失信行為納入信用監(jiān)管。
28.突出監(jiān)管重點減少檢查范圍。重點監(jiān)督檢查相關參建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是否履行法定的主體責任,對企業(yè)違反法律法規(guī)有關行為依法查處。〔責任單位: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29.突出監(jiān)管作用減少檢查次數。監(jiān)督檢查主要查看建設單位認真組織參建單位開展質量安全風險技術檢查的情況、工程現場質量安全措施的承諾履行情況、施工圖設計文件按抽查意見修改情況等。對認真履行質量安全責任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只開展1次綜合性質量安全監(jiān)管檢查,時間不超過1天;對不認真履行質量安全責任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及時調整監(jiān)督抽查頻次,確保工程項目質量安全。〔責任單位: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30.突出監(jiān)管導向實施聯(lián)合懲戒。監(jiān)督檢查的導向是鼓勵建設單位誠實守信,履行申請時的各項承諾。對被納入不誠信名單的企業(yè),各相關審批部門可不受理其通過告知承諾、承諾即開工、容缺受理等方式辦理有關手續(xù),依法從嚴審批,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責任單位: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
五、組織保障
(一)健全推進機制。成立大竹縣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加強對各成員單位的督促指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發(fā)展改革局。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加強業(yè)務指導,負責督促行業(yè)內項目“承諾制”改革落實工作。
(二)加大宣傳培訓。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本方案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內容的宣傳推廣,全方位提升政府部門審批人員業(yè)務水平。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讓企業(yè)熟悉、知曉、用好相關政策。
(三)總結改革經驗。縣級各審批職能部門(單位)要定期向縣領導小組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總結改革試點工作中的經驗做法,不斷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附件:1.大竹縣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專項領導小組
2.社會投資小型倉庫、廠房等工業(yè)類建筑工程“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3.帶方案出讓土地和小型標準化工程“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4.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審批事項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5.大竹縣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任務清單
附件1
大竹縣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專項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高超 副縣長
張玉平 副縣長
副組長:何 龍 縣政府督查室主任
唐昌秀 縣發(fā)展改革局局長
王 焮 縣行政審批局局長
成 員:郭雅娉 縣發(fā)展改革局副局長
張紅軍 縣自然資源局總工程師
鄒權安 縣住建局副局長
甘小勇 縣綜合執(zhí)法局副局長
沈 忠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雷興宇 縣水務局副局長
唐 毅 縣應急局副局長
馮仁春 縣行政審批局機關黨委書記
楊 娛 大竹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副局長
孫克波 縣人防辦副主任
羅勝琳 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中心副主任
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fā)展改革局,具體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統(tǒng)籌協(xié)調工作;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具體有關事宜。專項小組成員因工作或職務變動不再擔任的,由繼任者接任。試點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自動撤銷,不再另行發(fā)文。
附件2
社會投資小型倉庫、廠房等工業(yè)類建筑工程審批事項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序號 | 審批事項 | 所屬階段 | 實施部門 | 建筑面積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室工程面積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低風險社會投資小型倉庫、廠房等工業(yè)建筑工程 | 備注 | ||
是否 適用承諾 | 承諾類型(事項承諾/要件承諾) | 何時完成審批 | |||||
1 | 企業(yè)投資項目備案 | 項目開工前完成即可 | 縣發(fā)展改革局 | / | / | 即辦(1個工作日以內辦結) |
|
2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審查 | 項目開工前完成即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
|
3 |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及變更 | 立項用地規(guī)劃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事項承諾 |
|
|
4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項目開工前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在項目開工前補齊 | 征占地面積不足5000平方米且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再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xù),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5 |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 | 工程建設 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 此階段涉及應急、文物、住建等部門的并聯(lián)事項納入本事項,不再單獨列出 |
6 | 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 | 項目投運前按需辦理 | 大竹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 / | / | 此類項目免于環(huán)評審批,不需辦理 | 含有毒、有害、危險品的倉儲等在《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的項目需要環(huán)評手續(xù) |
7 | 占用農用灌溉、灌排工程審批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在開工前完成審批 |
|
8 | 施工許可核發(fā) | 施工 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納入事中事后監(jiān)管 |
|
9 | 坐標放線備案 | 開工階段 | 縣自然資源局 | 是 | 事項承諾 | 開工階段 |
|
10 | 建筑工程竣工規(guī)劃土地核實“多驗合一” | 竣工 驗收階段 | 縣自然資源局、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中心 | / | / | / |
|
11 |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在開工前完成審批 |
|
12 | 市政設施建設類 審批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 |
|
13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
|
14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 |
|
15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移植、砍伐城市樹木審批)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 |
|
16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遷移古樹名木審批)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
|
17 | 涉路施工許可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 |
附件3
帶方案出讓土地和小型標準化工程審批事項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序號 | 審批事項 | 所屬階段 | 實施部門 | 是否實施承諾 | 承諾類型(事項承諾/要件承諾) | 何時完成審批 | 備注 |
1 | 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概算審批,企業(yè)投資項目核準、備案。 | / | 縣發(fā)展改革局 | / | / | / | 對納入省級及以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區(qū)域規(guī)劃范圍的政府投資項目,取消項目建議書審批。對建設內容單一、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和房屋建筑類改擴建項目,以及因突發(fā)事件需要緊急實施的項目,取消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對點多面廣、單項建設規(guī)模小(50萬元以下)或總投資額小(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用項目實施方案代替項目初步設計,采用購置形式的政府投資構建筑物取消項目初步設計。備案全程網辦即辦。 |
2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審查 | 項目開工前 完成即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事項承諾 | 開工前完成 審批 |
|
3 | 劃撥土地批準 | 立項用地規(guī)劃 許可階段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 |
|
4 | 臨時用地審批 | 立項用地規(guī)劃 許可階段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 |
|
5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 意見書辦理 | 立項用地規(guī)劃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
|
6 |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及變更 | 立項用地規(guī)劃 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事項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審批 |
|
7 | 生產建設項目 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項目開工前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在開工前完成審批 | 征占地面積不足5000平方米且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再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xù),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8 | 建設項目人防工程設計審查 規(guī)劃審批階段 | 規(guī)劃許可前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9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核定 | 規(guī)劃許可前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10 |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 (含方案審查) | 工程建設 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事項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審批 | 帶方案出讓土地項目不涉及此審批事項。此階段涉及應急、文物、住建等部門的并聯(lián)事項納入本事項,不再單獨列出。 |
1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專項審查 | 工程建設 許可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審批權限不在縣級,縣住建局負責收件轉報。 |
12 | 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 審批 | 項目投運前 按需辦理 | 大竹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 / | / | / | 屬于《建設項目環(huán)評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項目,需辦理環(huán)評手續(xù)。 |
13 | 占用農用灌溉、灌排工程審批 | 施工過程中 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在開工前完成審批 |
|
14 | 建設項目人防工程設計審查施工許可階段 | 施工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施工之前完成 |
|
15 | 消防設計審查意見 | 施工許可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16 | 勘察文件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通知書 | 施工許可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17 | 施工許可核發(fā) | 施工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不需補充,納入事中事后監(jiān)管 |
|
18 |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書面情況報告 | 施工許可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19 | 坐標放線備案 | 開工階段 | 縣自然資源局 | 是 | 事項承諾 | 開工階段 |
|
20 | 建筑工程竣工規(guī)劃土地核實“多驗合一”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自然資源局、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中心 | / | / | / |
|
21 | 建設項目人防工程竣工驗收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
|
22 | 建設項目易地建設人防工程 竣工驗收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
|
23 | 消防竣工驗收意見書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24 | 檔案驗收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25 | 竣工結算備案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26 | 竣工驗收備案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27 |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施工過程中 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在開工前完成審批 |
|
28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施工過程中 按需辦理 | 縣行政 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審批 |
|
29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施工過程中 按需辦理 | 縣行政 審批局 | / | / | / |
|
30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 | 施工過程中 按需辦理 | 縣行政 審批局 | / | / | / |
|
31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移植、砍伐城市樹木審批) | 施工過程中 按需辦理 | 縣行政 審批局 | / | / | / |
|
32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遷移古樹名木審批) | 施工過程中 按需辦理 | 縣行政 審批局 | / | / | / |
|
33 | 涉路施工許可 | 施工過程中 按需辦理 | 縣行政 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審批 |
|
備注:1.對于本清單內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由各實施部門結合工作職責完善事中事后監(jiān)管措施; 2.本清單只包含項目審批事項,未包含項目策劃生成階段事項; 3.特殊項目由各審批職能部門負責解釋; 4.非承諾事項辦結時限按照竹委辦發(fā)〔2022〕9號文件執(zhí)行。 |
附件4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審批事項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序號 | 審批事項 | 所屬階段 | 實施部門 | 是否 實施 承諾 | 承諾類型(事項承諾/要件承諾) | 何時完成審批 | 備注 |
1 |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 (含方案審查) | 工程建設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竣工驗收前完成審批 | 此階段涉及應急、文物、住建等部門的并聯(lián)事項納入本事項,不再單獨列出。 |
2 | 消防設計審查意見 | 施工許可階段 按需辦理 | 縣住建局 | / | / | / |
|
3 | 勘察文件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通知書 | 施工許可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4 | 施工許可核發(fā) | 施工許可階段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不需補充,納入事中事后監(jiān)管 |
|
5 | 建設工程招標投保書面情況報告 | 施工許可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不是行政審批事項 |
6 | 建筑工程竣工規(guī)劃土地核實“多驗合一”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自然資源局、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中心 | / | / | / |
|
7 | 消防竣工驗收意見書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8 | 檔案驗收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9 | 竣工驗收備案 | 竣工驗收階段 | 縣住建局 | / | / | / |
|
10 |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是 | 要件承諾 | 實行承諾的要件在開工前完成審批 |
|
11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
|
12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審批局 | / | / | / |
|
13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 |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 | 縣行政 審批局 | / | / | / |
|
備注:1.對于本清單內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由實施部門結合工作職責完善事中事后監(jiān)管措施; 2.本清單只包含項目審批事項,未包含項目策劃生成階段事項; 3.特殊項目由各審批職能部門負責解釋; 4.非承諾事項辦結時限按照竹委辦發(fā)〔2022〕9號文件執(zhí)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