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 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學生管理 |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 策 |
統(tǒng)一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xiāng)義務教育經(jīng)費保障機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 (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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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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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
統(tǒng)一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xiāng)義務教育經(jīng)費保障機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縣級、鄉(xiāng)級教育部門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 (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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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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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 | 財務信息 | 財務信息 | 財務管理及監(jiān)督辦法、年度經(jīng)費預決算信息、 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縣級、鄉(xiāng)級教 育部門 | ■ 政 府 網(wǎng) 站 ■ 村(社區(qū))公示欄 (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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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要政策執(zhí)行情況 |
控輟保學 | “一縣一策”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含義務教育學生失學、輟學的總體情況,建檔立卡家庭貧困學生總體就學情況);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典 型經(jīng)驗和有效做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縣(市、區(qū)) 教育部門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 微 一 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 (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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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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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 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出生登記 |
出生登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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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收養(yǎng)、入籍等登記 |
收養(yǎng)登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法》、《中國公民收養(yǎng)子女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3 |
注銷登記 |
死亡注銷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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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
服現(xiàn)役注銷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
5 |
遷移登記 | 遷出、遷入登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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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 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 |
姓名變更、更正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7 |
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 |
性別變更、更正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公安部關于公民手術變性后變更戶口登記性別項目有關問題的批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 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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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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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 民族成份變更、更 正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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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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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9 |
暫住登記及居住證管理 |
暫住登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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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
居住證申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
11 | 暫住登記及居住證管 理 | 居住證換、補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12 | 暫住登記及居住證管 理 |
居住證簽注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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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
居民身份證管理 | 居民身份證申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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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4 | 居民身份證換、補 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
15 | 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 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
16 |
居民身份證管理 | 異地申請換、補領居民身份證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安部關于印發(fā)<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政府信 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17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管 理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 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18 |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換、補 領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柳派出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19 |
護照 | 首辦、換發(fā)、補辦、失效重 新申請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7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達州市大竹縣公安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20 |
臺灣通行證 | 首辦、換發(fā)、補辦、探親、 應邀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7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達州市大竹縣公安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21 |
港澳通行證 | 首辦、換發(fā)、補辦、探親、 逗留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7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達州市大竹縣公安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22 | 前往港澳通行證 | 前往港澳通行證定居 | 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jù) 及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4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 開 | 達州市大竹縣公安局 |
■ 入戶/現(xiàn)場 |
√ |
|
√ |
|
√ |
√ |
東柳街道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 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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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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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政策法規(guī)文件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規(guī)文 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會救助大平臺 ■ 村(社區(qū))公示 |
√ |
√ |
√ |
√ | ||
| 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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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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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yè)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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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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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救助信訪通訊地 |
| 制定或獲取 |
| ■ 便民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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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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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監(jiān)督檢查 | 址 社會救助投訴舉報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 | ■ 社會救助大平臺 ■ 村(社區(qū))公示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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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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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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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 《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規(guī)文 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會救助大平臺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
4 |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lián) 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會救助大平臺 |
√ |
|
√ |
|
√ |
√ |
5 |
最低生活 |
審核信息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公示7 個 工作日 |
東柳街道 |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6 | 保障 |
審批信息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 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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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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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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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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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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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 |
政策法規(guī)文件 | 養(yǎng)制度的意見》、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 養(yǎng)制度的意見》的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會救助大平臺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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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各地配套政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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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guī)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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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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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供養(yǎng)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會救助大平臺 ■ 村(社區(qū))公示 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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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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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 |
審核信息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終止供養(yǎng)名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公示7 個 工作日 |
東柳街道 |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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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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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審批信息 |
特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 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 |
11 |
臨時救助 |
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各地配套政策法 規(guī)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會救助大平臺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
12 |
臨時救助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會救助大平臺 ■ 村(社區(qū))公示 欄(電子屏) |
√ |
|
√ |
|
√ |
√ |
13 | 審核審批信息 | 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名單、救助金額、救助事由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 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養(yǎng)老服務通用政策 | 國家和地方層面養(yǎng)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 件 |
文件名稱、文號、發(fā)文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 |
石河東柳街道 |
■ 便民服務中心 ■ 村級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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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補貼名稱(高齡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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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yǎng)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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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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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養(yǎng)老服務業(yè)務辦理 |
老年人補貼 | 各項老年人補貼依據(jù);各項老年人補貼對象;各項老年人補貼內容和標準;各項老年人補貼方式;補貼申請材料清單及 格式;辦理流程、辦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補貼政策之日起 10 個工作 日內 |
東柳街道 | ■ 兩微一端 ■ 政府服務中心 ■ 便民服務站 ■ 村(社區(qū))公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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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理時限、辦理時間、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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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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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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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 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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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wǎng)站 ■兩微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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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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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廣播電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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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治宣傳教育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法律法規(guī)資訊;普法動態(tài)資訊;普法講師團信息等 | 院轉發(fā)<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 2016 -2020 年)>》、各省 “七五”普法規(guī)劃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紙質媒體■入戶/現(xiàn)場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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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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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 轄區(qū)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產(chǎn) 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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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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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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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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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wǎng)絡平臺咨詢 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wǎng)絡平臺法律咨詢服務指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便民服務中心 ■ 便民服務站 ■ 其他法律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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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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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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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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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支總體情況表:①政府收支總體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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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政府收入總體情況表。③政府支出總體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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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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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①財政撥款收支總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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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況表。②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③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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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④一般公共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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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情況表。⑤政府性基金 | 開條例》、《財 | 本級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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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預算 | 預算支出情況表。 | 政部關于印發(fā) < 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等法 律法規(guī)和文件 | 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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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開到 經(jīng)濟分類款級科目。 | |||||||||||||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按“因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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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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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接待費”公開,其中,“公務用車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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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及運行費”應當細化到“公務用車購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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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用車運行費”兩個項目,并對增減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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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情況進行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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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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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職責、機構設置情況、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機關運行經(jīng)費安排以及政府采購(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總金額和貨物、工程、服務采購的預算金額)等情況的說明,并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結合工作進展情況,逐步公開國有資產(chǎn)占用、重點項目預算 的績效目標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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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數(shù)據(jù)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并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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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支總體情況表:①政府收支總體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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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政府收入總體情況表。③政府支出總體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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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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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①財政撥款收支總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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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況表。②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③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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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④一般公共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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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情況表。⑤政府性基金 | 開條例》、《財 | 本級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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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決算 | 預算支出情況表。 | 政部關于印發(fā) < 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等法 律法規(guī)和文件 | 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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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開到 經(jīng)濟分類款級科目。 | |||||||||||||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按“因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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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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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接待費”公開,其中,“公務用車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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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及運行費”應當細化到“公務用車購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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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用車運行費”兩個項目,并對增減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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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情況(與預算對比)進行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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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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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職責、機構設置情況、決算收支增減變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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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機關運行經(jīng)費安排以及政府采購(主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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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貨物、工程、服 | 開條例》、《財 | 本級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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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決算 | 務的采購金額,授予中小企業(yè)的合同金額及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比重)等情況的說明,并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結合工作進展情況,逐步公開國有資產(chǎn)占用、績 效評價結果等情況。 | 政部關于印發(fā) < 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 | 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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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數(shù)據(jù)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并說明。 | 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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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東柳街道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 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就業(yè) 信息服務 |
就業(yè)政策法規(guī)咨詢 | 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政策項目、對象范圍、政策申請條件、政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地點(方式)、咨詢 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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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崗位信息發(fā)布 | 招聘單位、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應聘 方式、咨詢電話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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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求職信息登記 | 服務對象、提交材料、辦理流程、服務時間、服務 地點(方式)、咨詢電話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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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就業(yè) 信息服務 | 市場工資指導價位 信息發(fā)布 | 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相關說明材料、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同上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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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職業(yè)培訓信息發(fā)布 | 培訓項目、對象范圍、培訓內容、培訓課時、授課地點、補貼標準、報名材料、報名地點(方式)、 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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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
6 | 職業(yè)介紹、職業(yè) 指導 和創(chuàng) 業(yè)開 業(yè)指導 |
職業(yè)介紹 |
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提交材料、服務時間、服務地點(方式)、咨詢電話服務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同上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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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職業(yè)指導 |
東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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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職業(yè)介紹、職業(yè) 指導 和創(chuàng) 業(yè)開 業(yè)指導 |
創(chuàng)業(yè)開業(yè)指導 |
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提交材料、服務時間、服務地點(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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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共 就業(yè) 服務 專項活動 |
公共就業(yè)服務專項活動 |
活動通知、活動時間、參與方式、相關材料、活動地址、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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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就業(yè) 失業(yè)登記 |
失業(yè)登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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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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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就業(yè)登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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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就業(yè) 失業(yè)登記 |
《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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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創(chuàng)業(yè)服務 |
創(chuàng)業(yè)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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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創(chuàng)業(yè)擔保貸款申請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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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對就 業(yè)困 難人員(含建檔 立卡 貧困 勞動力)實施就 業(yè)援助 |
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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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就業(yè)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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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公益性崗位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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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對就 業(yè)困 難人員(含建檔 |
求職創(chuàng)業(yè)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 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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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立卡 貧困 勞動力)實施就 業(yè)援 助 |
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yè)獎補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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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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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校 畢業(yè) 生就 業(yè)服務 | 高等學校等畢業(yè)生接收手續(xù)辦理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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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高校 畢業(yè) 生就 業(yè)服務 |
就業(yè)見習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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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求職創(chuàng)業(yè)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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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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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yè)生社保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 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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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基本 公共 就業(yè) 創(chuàng)業(yè) 政府 購買服務 |
政府向社會購買基本公共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服務成果 | 文件依據(jù)、購買項目、購買內容及評價標準、購買主體、承接主體條件、購買方式、提交材料、購買流程、受理地點(方式)、受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 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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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國 (境)外人 員入 境就業(yè) |
國(境)外人員入境就業(yè) |
文件依據(jù)、對象范圍、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 定》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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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 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東柳街道
1 |
社會保險登記 |
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 的決定》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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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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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工程建設項目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 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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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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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 |
社會保險登記 | 參保單位注 銷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4 | 職工參保登 記 | √ |
| √ |
| √ | √ | ||||||
5 | 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險參保 登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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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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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6 | 社會保險參保信息 維護 | 單位(項目) 基本信息變更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 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 |
|
√ |
|
√ |
√ |
7 | 個人基本信 息變更 | √ |
| √ |
| √ | √ | ||||||
8 | 社會 保險參保 | 養(yǎng)老保險待 遇發(fā)放賬戶維護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 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 | 公開事項信息 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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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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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 信息維護 | 工傷保險待 遇發(fā)放賬戶維護申請 | 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暫行條例》 | 日內公開 |
|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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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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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 失業(yè)保險待遇發(fā)放賬戶 維護申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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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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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1 | 社會保險繳費申報 |
繳費人員增減申報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 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 |
|
√ |
|
√ |
√ |
12 |
社會保險繳費申報 | 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與變 更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13 | 社會保險費 延繳申請 | √ |
| √ |
| √ | √ | ||||||
14 | 社會保險費 欠費補繳申報 |
√ |
|
√ |
|
√ |
√ | ||||||
15 | 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 查詢 | 單位參保證 明查詢打印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16 |
個人權益記錄查詢打印 |
√ |
|
√ |
|
√ |
√ |
17 |
養(yǎng)老保險服務 | 職工正常退 休(職)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勞動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18 | 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險待遇 申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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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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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9 | 暫停養(yǎng)老保 險待遇申請 | √ |
| √ |
| √ | √ | ||||||
20 | 恢復養(yǎng)老保 險待遇申請 | √ |
| √ |
| √ | √ | ||||||
21 | 個人賬戶一次性待遇申 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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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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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2 | 喪葬補助 金、撫恤金申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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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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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3 |
養(yǎng)老保險服務 | 居民養(yǎng)老保 險注銷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24 | 遺屬待遇申 領 | √ |
| √ |
| √ | √ | ||||||
25 | 病殘津貼申 領 | √ |
| √ |
| √ | √ |
26 |
|
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 續(xù)暫行辦法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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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7 |
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和職業(yè)年金轉移接續(xù)有關 問題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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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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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8 |
養(yǎng)老保險服務 | 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 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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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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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與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互轉申請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和職業(yè)年金轉移接續(xù)有關 問題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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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與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銜接申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城鄉(xiāng)養(yǎng)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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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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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養(yǎng)老保險服務 |
軍地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軍人退役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有關問題的 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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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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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2 |
|
多重養(yǎng)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退費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暫行辦法 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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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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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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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3 |
工傷保險服務 |
工傷事故備案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 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 |
|
√ |
|
√ |
√ |
34 |
工傷保險服務 | 用人單位辦 理工傷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35 | 變更工傷登 記 | √ |
| √ |
| √ | √ | ||||||
36 | 協(xié)議醫(yī)療機 構的確認 | √ |
| √ |
| √ | √ | ||||||
37 | 協(xié)議康復機 構的確認 | √ |
| √ |
| √ | √ | ||||||
38 | 輔助器具配置協(xié)議機構 的確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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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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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9 |
| 異地居住就 醫(yī)申請確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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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40 | 異地工傷就 醫(yī)報告 | √ |
| √ |
| √ | √ | ||||||
41 |
工傷保險服務 | 舊傷復發(fā)申 請確認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42 | 轉診轉院申 請確認 | √ |
| √ |
| √ | √ | ||||||
43 | 工傷康復申 請確認 | √ |
| √ |
| √ | √ | ||||||
44 | 工傷康復治療期延長申 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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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45 | 輔助器具配置或更換申 請 |
√ |
|
√ |
|
√ |
√ | ||||||
46 | 輔助器具異 地配置申請 | √ |
| √ |
| √ | √ | ||||||
47 | 停工留薪期 確認和延長確認 |
√ |
|
√ |
|
√ |
√ | ||||||
48 |
工傷保險服務 | 工傷醫(yī)療 (康復)費用申報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 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 |
|
√ |
|
√ |
√ |
49 | 住院伙食補 助費申領 | √ |
| √ |
| √ | √ |
50 |
| 統(tǒng)籌地區(qū)以 外交通、食宿費申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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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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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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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1 |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申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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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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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52 | 輔助器具配置(更換) 費用申報 |
√ |
|
√ |
|
√ |
√ | ||||||
53 |
工傷保險服務 | 傷殘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和生活護 理費)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4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含生活困難,預支50%確認)、喪葬補 助金申領 |
√ |
|
√ |
|
√ |
√ | ||||||
55 | 供養(yǎng)親屬撫 恤金申領 | √ |
| √ |
| √ | √ | ||||||
56 | 工傷保險待 遇變更 | √ |
| √ |
| √ | √ |
57 |
失業(yè)保險服務 | 失業(yè)保險金 申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yè)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8 |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申 領 |
√ |
|
√ |
|
√ |
√ | ||||||
59 | 職業(yè)培訓補 貼申領 | √ |
| √ |
| √ | √ | ||||||
60 | 職業(yè)介紹補 貼申領 |
√ |
|
√ |
|
√ |
√ | ||||||
61 | 農(nóng)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申 領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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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62 | 代繳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
√ |
|
√ |
|
√ |
√ | ||||||
63 |
失業(yè)保險服務 | 價格臨時補 貼申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yè)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64 | 失業(yè)保險關 系轉移接續(xù) | √ |
| √ |
| √ | √ | ||||||
65 | 穩(wěn)崗補貼申 領 | √ |
| √ |
| √ | √ | ||||||
66 | 技能提升補 貼申領 | √ |
| √ |
| √ | √ |
67 |
| 東部7 省 (市)擴大支出試點項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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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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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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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8 | 企業(yè)年金方案備案 |
企業(yè)年金方案備案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 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企業(yè)年金辦法》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 |
|
√ |
|
√ |
√ |
69 |
企業(yè)年金方案備案 | 企業(yè)年金方案重要條款 變更備案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 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企業(yè)年金辦法》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 務平臺 |
√ |
|
√ |
|
√ |
√ |
70 | 企業(yè)年金方 案終止備案 | √ |
| √ |
| √ | √ | ||||||
71 |
社會保障卡服務 | 社會保障卡 申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72 | 社會保障卡啟用(含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激 活) |
√ |
|
√ |
|
√ |
√ | ||||||
73 | 社會保障卡 應用狀態(tài)查詢 |
√ |
|
√ |
|
√ |
√ |
74 |
社會保障卡服務 | 社會保障卡信息變更 (非關鍵信 息)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75 | 社會保障卡密碼修改與 重置 |
√ |
|
√ |
|
√ |
√ | ||||||
76 | 社會保障卡 掛失與解掛 | √ |
| √ |
| √ | √ | ||||||
77 | 社會保障卡補換、換領、 換發(fā) |
√ |
|
√ |
|
√ |
√ | ||||||
78 | 社會保障卡 注銷 | √ |
| √ |
| √ | √ |
東柳街道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 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征地前期準備 |
擬征收土地告知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予以公開。1.擬征收土地用途;2.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3.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4.開展土地現(xiàn)狀調查的安排;5.擬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搶栽、搶種、搶建等有關規(guī)定); 6.聽證權利;〔*對土地現(xiàn)狀調 查結果有異議的救濟措施〕。 |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 在實地啟動擬征收土地工作時,在村公示欄公開。 |
東柳街道 |
■ 村(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wǎng)站 |
| 面 向 擬征 收 土地 所 在地 的 村集體成 員 |
√ |
|
√ |
√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wǎng)站、征地信 息公開平臺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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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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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擬征 | 擬征收土地現(xiàn)狀調查結果按規(guī)定確認后,調查結果予以公開。1.征收土地勘測調查表;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登記表;〔*土地勘測定界圖件(涉 及國家秘密的項目除外;圖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 定》 |
擬征收土地現(xiàn)狀調查結束后5 個工作日內,在村公示欄公開。 |
|
|
| 面 向 擬征 收 土地 所 在地 的 村集體成 員 |
|
|
|
|
| 征地 | 收土 |
| ■ 村( 社區(qū))公 |
|
|
| ||||||
2 | 前期 | 地現(xiàn) | 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準備 | 狀調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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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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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應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 |
| 收到征地批準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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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術處理)〕。 | 件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在政 府網(wǎng)站、征地信 |
√ | |||||||||||
| 息公開平臺公 |
| |||||||||||
| 開。 |
| |||||||||||
| 收到征地批準文 |
|
| ||||||||||
| 件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在政 府網(wǎng)站、征地信 |
√ | |||||||||||
| 息公開平臺公 |
| |||||||||||
| 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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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按照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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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用地審查報批有關規(guī)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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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織用地報批過程中的相關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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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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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征地審查報批 |
征地報批材料 | 批材料予以公開。1.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建設用地請示;2.縣(市、區(qū))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建設用地審查意見;3.建設用地呈報說明書、農(nóng)用地轉 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有關規(guī)定。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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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其他 相關文字報批材料和圖件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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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區(qū)、市)確定公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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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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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批復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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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地批準文件 | 發(fā)批復文件應予以公開。1.國務院批準用地批復文件(指用地由國務院批準);2.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用地批復文件(指用地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3. 國務院批準城市用地后省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政府網(wǎng)站 ▲村(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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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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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4.地方人民政府轉發(fā)用地批復文件;5.其他用地批準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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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jù)用地批復文件,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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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qū))人民政府擬定征收土地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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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地組織實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告并予以公開。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面積;3.征地補償標準、農(nóng)業(yè)人口安置方式、社會保障途徑等;4. 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浀钠谙蕖⒌?/span>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政府網(wǎng)站 ▲村(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
|
| 點和要求;5.救濟途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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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柳街道
6 |
|
征地補償登記 | 征地補償?shù)怯泤R總表。〔*征地補償?shù)怯浨爸门c征收土地現(xiàn)狀調查合并進行的,在前置環(huán)節(jié)一并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征地補償?shù)怯浗Y束后5 個工作日內公開。公示結束后,轉為依申 請公開。 |
東柳街道 |
■ 村(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擬 征收 土 地所 在 地的村集 體成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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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公告期滿后,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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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qū))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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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nóng)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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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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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組織實施 |
征地補償 | 并予以公開。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shù)量,需要安置的農(nóng)業(yè)人口和數(shù)量;2.土 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 |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 |
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5個工作日內公 |
|
■ 村( 社區(qū))公 |
√ 擬 征收土地 |
|
|
| ||
7 |
| 安置 | 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 | 信息公開工 | 開。 | 示欄(電子屏) | 所在地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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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公告 | 式;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與支付方式;4.社會保 障費用的籌集方法、繳費比例 | 作有關問題的 通知》、 《征收土地 | 公示結束后,轉為依申請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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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村集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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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辦法;5.農(nóng)業(yè)人員安置具體途徑;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7.聽證等救濟途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前置的,在前置環(huán)節(jié)一并公 | 公告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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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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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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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開展聽證工作的,聽證結果公開。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確定的時間制作《聽證通知書》;按《聽證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組織聽證;實施聽證的,公開聽證相關材料。1.《聽證通知書》;2.聽證處理 意見;〔*聽證筆錄有關資料〕。 | 《國土資源 | ①《聽證通知書》應在組織聽證7個工作日前予以公開;②其他聽證公開內容在征地聽證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開。公示結束后,轉為依申請公 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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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證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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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 | 《國土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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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擬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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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償 | 部辦公廳關 |
| ■ 村( 社區(qū))公 | 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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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安置 | 于進一步做 | 示欄(電子屏) | 所在地 | √ | √ | √ | |||||
| 征地組織實施 | 方案聽證 | 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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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村集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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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 |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憑證。 〔在被征地村公告欄張貼,予以公開,張貼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后可依申請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 獲得支付憑證后5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公示結束后,轉為依申 請公開。 |
東柳街道 |
■ 村(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擬 征收 土 地所 在 地的村集 體成員 |
√ |
√ |
|
√ |
注:1.公開內容中標注為“*”標記的,為可選項,由各地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2.公開渠道中標注為“■”標記的,為征地實施中的公開渠道;標注為“▲”標記的,為征地批準后的公開渠道。
(十)生態(tài)環(huán)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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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huán)保公眾開放活動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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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開展情況;參觀環(huán)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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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公共服務事項 |
生態(tài)環(huán)境主題活動組織情況 | 宣傳教育基地活動開展情況;在公共場所開展環(huán)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通知、活動開展情況;六五環(huán)境日、全國低碳日等主 題宣傳活動通知、活動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市級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便民服務中心 ■ 便民服務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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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情況;開展生態(tài)、環(huán)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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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教育培訓活動通知、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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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開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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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部門文件 |
農(nóng)村危房改造相關文件 | 文件分類、生成日期、標題、文號、有效性、關鍵詞和具體內容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 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 務窗口等場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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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政策解讀 |
上級政策解讀 | 著重解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jù)、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執(zhí)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 策差異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 |
√ |
|
√ |
|
√ |
√ |
3 |
本級政策解讀 | ||||||||||||
4 | 計劃實施 |
任務分配 | 及時公開農(nóng)村危房改造補助農(nóng)戶名單 |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 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 | 分配結果確 定后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辦事大廳、公示欄、 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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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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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組織培訓 |
組織開展農(nóng)村建筑工匠培訓文件 | 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nóng)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 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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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
條件與標準 |
農(nóng)村危房等級評定標準 |
農(nóng)村危房等級評定相關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fā)農(nóng)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nóng)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 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 |
√ |
|
√ |
|
√ |
√ |
7 | 農(nóng)村危房改造對象申請條件 |
農(nóng)村危房改造農(nóng)戶申請條件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 場所 |
√ |
|
√ |
|
√ |
√ |
東柳街道
8 |
條件與標準 | 農(nóng)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
農(nóng)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 場所 |
√ |
|
√ |
|
√ |
√ |
9 | 農(nóng)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標準 |
農(nóng)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要求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 場所 |
√ |
|
√ |
|
√ |
√ | |
10 |
對象認定 |
危改戶認定程序 |
農(nóng)村危房改造申請程序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 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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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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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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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認定結果 |
認定結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 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村委會 | 辦事大廳、公示欄、便民服務窗口等場 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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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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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2 | 決策部署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等 |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 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辦事大廳、公示欄、便民服務窗口等場 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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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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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 年度任務實施 | 年度任務執(zhí)行情況 | 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等 | 信息形成之 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辦事大廳、公示欄、 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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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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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4 | 輿情收集、熱點及關鍵問題 回應 |
輿情收集回應 |
接受投訴、咨詢、建議等聯(lián)系電話、通信地址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 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 務窗口等場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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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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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5 |
|
互動回應 |
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及關鍵問題等回應內容 |
| 及時發(fā)布信息;對涉及重大輿情的,要快速反應,并根據(jù)工作進展情況,持續(xù) 發(fā)布信息。 |
東柳街道 |
辦事大廳、公示欄、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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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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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東柳街道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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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依據(jù);申請指南: |
| 信息形成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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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nóng)業(yè) |
| 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 圍、補貼標準、申請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nóng)業(yè)機械化促進法》、《農(nóng)業(yè) | 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
|
|
|
|
| ||
1 | 生產(chǎn)發(fā)展 資金 | 農(nóng)機購置補貼 | 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 限、聯(lián)系方式等;補貼 | 生產(chǎn)發(fā)展資金管理辦法》、 《2018-2020 年農(nóng)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 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 的期限另有規(guī)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
|
| 結果;監(jiān)督渠道:包括 |
| 定的,從其規(gu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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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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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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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電話、地址等。 |
|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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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據(jù);申請指南: |
| 信息形成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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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nóng)業(yè) |
| 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 圍、補貼標準、申請程 |
《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發(fā)展資金管理辦 | 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
|
|
|
|
| ||
2 | 生產(chǎn) 發(fā)展 | 耕地地 力保護 | 序、申請材料、咨詢電 話、受理單位、辦理時 | 法》、《財政部農(nóng)業(yè)部關于全 面推開農(nóng)業(yè)“三項補貼”改革 | 法律、法規(guī)對 政府信息公開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 資金 |
| 限、聯(lián)系方式等;補貼 | 工作的通知》 | 的期限另有規(guī)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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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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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監(jiān)督渠道:包括 |
| 定的,從其規(gu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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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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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電話、地址等。 |
|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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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東柳街道
|
|
| 政策依據(jù);申請指南: |
| 信息形成或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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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nóng)業(yè) |
| 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 圍、補貼標準、申請程 |
《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發(fā)展資金管理辦 | 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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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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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生產(chǎn)發(fā)展 資金 | 種糧大戶補貼 | 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 限、聯(lián)系方式等;補貼 | 法》、《財政部農(nóng)業(yè)部關于全面推開農(nóng)業(yè)“三項補貼”改革 工作的通知》 | 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 的期限另有規(guī)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
|
| 結果;監(jiān)督渠道:包括 |
| 定的,從其規(gu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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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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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電話、地址等。 |
|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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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據(jù);申請指南: |
| 信息形成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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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發(fā)展資金 |
稻谷目標價格補貼 | 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 限、聯(lián)系方式等;補貼 |
《四川省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 的期限另有規(guī)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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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監(jiān)督渠道:包括 |
| 定的,從其規(gu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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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電話、地址等。 |
|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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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據(jù);申請指南: |
| 信息形成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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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業(yè) |
支持新 | 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 圍、補貼標準、申請程 |
| 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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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產(chǎn) 發(fā)展 | 型農(nóng)業(yè) 經(jīng)營主 | 序、申請材料、咨詢電 話、受理單位、辦理時 | 《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發(fā)展資金管理辦 法》 | 法律、法規(guī)對 政府信息公開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 資金 | 體 | 限、聯(lián)系方式等;補貼 |
| 的期限另有規(gu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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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監(jiān)督渠道:包括 |
| 定的,從其規(gu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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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電話、地址等。 |
|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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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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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撲 | 政策依據(jù);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lián)系方式等;補貼結果;監(jiān)督渠道:包括 舉報電話、地址等。 |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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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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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動物 | 殺、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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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疫 等補助經(jīng) | 制免疫 和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等補助經(jīng)費管理辦法》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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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 | 害化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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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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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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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文化服務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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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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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條例》、《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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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服務 |
公共文化機構免費開放信息 | 1. 機構名稱; 2. 開放時間; 3. 機構地址; 4. 聯(lián)系電話; 5. 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部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 (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化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社區(qū)( 街道) 文化中心免費開放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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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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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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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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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體公共文化服務信息 | 1. 機構名稱; 2. 開放時間; 3. 機構地址; 4. 聯(lián)系電話; 5. 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快構建現(xiàn)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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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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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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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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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 | 2. 開放時間; 3. 機構地址; 4. 聯(lián)系電話; 5. 臨時停止活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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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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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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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活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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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下基層輔導、演出、展覽和指導基層群眾文化 活動 | 2. 活動單位; 3. 活動地址; 4. 聯(lián)系電話; 5. 臨時停止活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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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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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 |
|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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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 |
| 1.活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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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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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各類展覽、講座信息 | 2. 活動單位; 3. 活動地址; 4. 聯(lián)系電話; 5. 臨時停止活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xiāng)鎮(zhèn)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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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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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培訓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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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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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和培訓基層文化骨干 | 2. 培訓單位; 3. 培訓地址; 4. 聯(lián)系電話; 5. 臨時停止活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xiāng)鎮(zhèn)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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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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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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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展示傳播活動 | 1. 活動時間; 2. 組織單位; 3. 活動地址; 4. 聯(lián)系電話; 5. 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
東柳街道東柳街道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規(guī) | 與安全生產(chǎn)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 日內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便民服務中心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 |
2 | 部門和地方規(guī)章 | 與安全生產(chǎn)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guī)章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與安全生產(chǎn)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fā)展規(guī)劃、 專項規(guī)劃、工作計劃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
|
√ |
|
√ |
√ | ||
4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 草案、決策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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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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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5 |
政策文件 | 重大政策解讀及回應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與回應,安全生產(chǎn)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與回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重大決策作出后及時公開 | 東柳街道 | ■ 兩微一端 ■ 廣播電視 ■ 紙質媒體 ■ 便民服務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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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會議 | 通過會議討論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時,經(jīng)黨組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討論決策過程的會 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提前一周發(fā)通知邀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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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征集采納社會公眾意見情況 | 重大決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情況、采納與否情況及理由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征求意見時對外公布的時限內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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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管理 |
隱患管理 |
重大隱患排查、掛牌督辦及其整改情況,安全生產(chǎn)舉報電話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廣播電視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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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管理 |
應急管理 |
承擔處置主責、非敏感的應急信息,包括事故災害類預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應對結果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突發(fā)事件應對法》、《關于全面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東柳街道 | ■ 兩微一端 ■ 便民服務中心 ■ 便民服務站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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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管理 |
動態(tài)信息 |
業(yè)務工作動態(tài)、安全生產(chǎn)執(zhí)法檢查動態(tài)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廣播電視 ■ 紙質媒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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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管理 |
安全生產(chǎn)預警提示信息 |
氣象及災害預警信息不同時段、不同領域安全生產(chǎn)提示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后及時公開 |
東柳街道 | ■ 兩微一端 ■ 廣播電視 ■ 便民服務站 ■ 入戶/現(xiàn)場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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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共服務 |
政務公開目錄 |
政務公開事項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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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政務公開標準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流程性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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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 |
權力清單及責任清單 | 同級政府審批通過的行政執(zhí)法主體信息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及其他行政職權等行政執(zhí)法職權職責 清單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20 個工作日內,如有更新,及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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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主要業(yè)務辦事指南 |
主要業(yè)務工作的辦事依據(jù)、程序、時限,辦事時間、地點、部門、聯(lián)系方式及相關辦理結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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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年度報告 |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相關統(tǒng)計報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每年1 月31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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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財政資金信息 |
預算、決算“三公”經(jīng)費 安全生產(chǎn)專項資金使用等財政資金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 意見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時限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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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政府采購信息 |
本單位采購實施情況相關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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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辦事紀律和監(jiān)督管理 |
本單位的辦事紀律,受理投訴、舉報、信訪的途徑等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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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重大工程項目信息 |
項目名稱、執(zhí)行措施、責任分工、取得成效、后續(xù)舉措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
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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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檢查和巡查發(fā)現(xiàn)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問題 |
檢查和巡查發(fā)現(xiàn)的、并要求向社會公開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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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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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案辦理 |
辦理制度與推進情況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 |
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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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規(guī) |
與救災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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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門和地方規(guī)章 |
與救災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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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與救災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 工作計劃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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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策文件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 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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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要會議 | 以會議討論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時,經(jīng)黨組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討論 決策過程的會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 意見》 |
提前一周發(fā)通知邀請 | 東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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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策文件 |
征集采納社會公眾意見情況 |
重大決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情況、采納與否情況及理由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征求意見時對外公布的時限內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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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備災管理 |
綜合減災示范社區(qū) |
綜合減災示范社區(qū)分布情況(其具體位置、創(chuàng)建時間、創(chuàng)建級別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guī)劃 (2016-2020 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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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災后救助 |
災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區(qū)域內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 受災時間、災害種類、受災范圍、災害造成的損失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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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災后救助 |
救助審定信息 |
自然災害救助(6 類)的救助對象、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及時限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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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災害救助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金額、監(jiān)督舉報 電 話 )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確定 (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救 助金額、監(jiān)督舉報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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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災后救助 |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標準(居民因災倒房、損房恢復重建具體救助標準)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公開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標準、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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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款物管理 |
捐贈款物信息 |
年度捐贈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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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款物使用情況 |
年度救災資金和救災物資等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廣播電視 ■ 紙質媒體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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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柳街道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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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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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開條例》《關于 | 信息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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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生 |
|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 | 成或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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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監(jiān)督檢查 | 產(chǎn)經(jīng)營監(jiān)督檢 查 | 檢查制度、檢查標準、檢查結果等 | 作的意見》《食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日常監(jiān)督檢查管 理辦法》《食品藥品安 | 更之日起20 個 工作日 |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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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監(jiān)管信息公開管理 | 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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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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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務 |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7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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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服務 |
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保障、監(jiān)測預警、應急響應、熱點問題落實情況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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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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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投訴舉報 |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訴舉報的途徑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 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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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用藥安全宣傳活動 |
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形式、活動主題和內容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7 個工作日 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兩微一端 ■ 村(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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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 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 規(guī)、規(guī)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鄉(xiāng)村振興領域的行政法規(guī)。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 鄉(xiāng)村振興領域的規(guī)章。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政務服務中心 ■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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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規(guī)范性文件 | 各級政府及部門涉及鄉(xiāng)村振興領域的規(guī)范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政務服務中心 ■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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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鄉(xiāng)村振興領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政務服務中心 ■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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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 | 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 結果 |
資金名稱 分配結果 |
《中央和省 級財政銜 接推進鄉(xiāng) 村振興補 助資金管理辦法》 |
資金分配結果下達6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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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 |
年度計劃 | 年度縣級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計劃或脫貧縣涉農(nóng)資金統(tǒng)籌整合方案(含調整方案) 計劃安排情況(資金計劃批復文件) 計劃完成情況(項目建設完成、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和聯(lián)農(nóng)益農(nóng)機 制實現(xiàn)情況等) |
《中央和省 級財政銜 接推進鄉(xiāng) 村振興補 助資金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變更)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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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 |
項目庫建設 |
申報內容(含項目名稱、項目類別、建設性質、實施地點、資金規(guī)模和籌資方式、受益對象、績效目標、群眾參與和聯(lián)農(nóng)益農(nóng)機制等) 申報流程(村申報、鄉(xiāng)審核、、部門審查、縣審定) 申報結果(項目庫規(guī)模、項目名單)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 部關于完 善扶貧資 金項目公 告公示制 度的指導 意見》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 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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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年度計劃 | 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任務、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及規(guī)模、實施期限、實施單位、責任人、績效目標、聯(lián)農(nóng)益 農(nóng)機制等 | 《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 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變更)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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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 |
項目實施 | 鄉(xiāng)村振興項目實施前情況(包括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績效目標、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受益對象和聯(lián)農(nóng)益農(nóng)機制等) 鄉(xiāng)村振興項目實施后情況(包括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結果、檢查驗收結果、績效目標實現(xiàn) 情況等) |
《中央和省 級財政銜 接推進鄉(xiāng) 村振興補 助資金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變更)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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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監(jiān)督管理 |
監(jiān)督舉報 |
監(jiān)督電話(12317) | 《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 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變更)20 個工作日內 |
東柳街道 |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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