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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政策 文件 |
教育法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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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部門和地方政府規(guī)章、各類教育政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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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 概況 | 教育事業(yè)發(fā)展主 要情況 | 教育事業(yè)發(fā)展主要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統(tǒng)計管理規(guī)定 》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學校公示 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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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 學校數(shù)據(jù)、在校生數(shù)據(jù) 、教師數(shù)據(jù)、辦學條件 數(shù)據(jù)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學校公示 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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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學校名 錄 | 學校名稱、學校地址、 辦學層次、辦學類型、 辦公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學校公示 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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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生 管理 |
義務教育學生資 助政策 |
統(tǒng)一城鄉(xiāng)義務教育 “ 兩 免一補”政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關于進 一步完善城鄉(xiāng)義務教 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 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學校公示 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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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要 政策 執(zhí)行 情況 |
控輟保學 | 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年 度工作進展情況(含義 務教育學生失學、輟學 的總體情況,建檔立卡 家庭貧困學生總體就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 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 固水平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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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園安全 |
校園安全管理 | 校園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 、配套管理制度,學生 住宿、用餐、組織活動 等安全管理情況,校園 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預警信息、應對情況 、調查處理情況,校車 使用許可申請政策規(guī)定 及申請流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 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建設的意見》、《教 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 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 》、《校車安全管理 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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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救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綜合 業(yè)務 | 政策 法規(guī) 文件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規(guī)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 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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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監(jiān)督 檢查 |
社會救助信訪通訊地址 社會救助投訴舉報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 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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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生活保 障 |
政策 法規(guī) 文件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 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的意見》、《最低 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 (試行)》、各地配套 政策法規(guī)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 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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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申 請材料、辦理流程、辦 理時間、地點、聯(lián)系方 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意見》 、 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 件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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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低生活保 障 |
審核 信息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 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意見》 、 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 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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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審批 信息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 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意見》 、 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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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員救 助供養(yǎng) | 法規(guī) 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 關規(guī)定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國公民民族成份 登記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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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 救助供養(yǎng)標準、 申請材 料、辦理流程、辦理時 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 養(yǎng)制度的意見》 、各 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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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困人員救 助供養(yǎng) | 審核 信息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 息、終止供養(yǎng)名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 養(yǎng)制度的意見》 、各 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公示7個 工作日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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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審批 信息 |
特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 息依據(jù)及標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 養(yǎng)制度的意見》 、各 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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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 救助 |
政策 法規(guī) 文件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 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民政部財政部關于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 救助工作的意見》 、各 地配套政策法規(guī)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 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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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 救助標準、 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辦理時間、 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 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 知》 、各地相關政策 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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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審核 審批 信息 | 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名 單、救助金額、救助事 由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 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 知》 、各地相關政策 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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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養(yǎng)老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養(yǎng)老 服務 通用 政策 | 國家和地方層面 養(yǎng)老服務相關法 律、法規(guī)、政策 文件 |
文件名稱、文號、發(fā)文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 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社區(qū)/村公 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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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養(yǎng)老 服務 業(yè)務 辦理 |
老年人 補貼 | 老年人補貼名稱(高齡 津貼);補貼依據(jù);補 貼對象;補貼內容和標 準;補貼方式;補貼申 請材料清單及格式;辦 理流程、辦理部門、辦 理時限、辦理時間、地 點、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 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社區(qū)/村公 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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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法治 宣傳 教育 |
法律 知識 普及服務 |
法律法規(guī)資訊;普法動 態(tài)資訊;普法講師團信 息等 | 《中共中央、 國務院 轉發(fā)<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 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 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 (2016-2020年)> 》、 四川省 “七五” 普法規(guī)劃 |
自制作或獲取該 信息之日起20個 工作日內公開 |
朝陽鄉(xiāng)司法 所 | ■政府網(wǎng)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其他法律 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 開信息可推 送或歸集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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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 法治 文化服務 |
轄區(qū)內法治文化陣地信 息;法治文化作品、產 品 | 《中共中央、 國務院 轉發(fā)<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 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 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 (2016-2020年)> 》、 四川省 “七五” 普法規(guī)劃 |
自制作或獲取該 信息之日起20個 工作日內公開 |
朝陽鄉(xiāng)司法 所 | ■政府網(wǎng)站 ■入戶/現(xiàn)場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其他法律 服務網(wǎng) 注:有關公 開信息可推 送或歸集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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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民 調解 | 對有突出貢獻的 人民調解委員會 和人民調解員按 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 | 評選表彰通知;先進集 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 表);擬表彰的先進集 體先進個人名單;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四川省人民調解條 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 信息之日起20個 工作日內公開 |
朝陽鄉(xiāng)司法 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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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預算 | 收支總體情況表: ①政 府收支總體情況表。 ② 政府收入總體情況表。 ③政府支出總體情況表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 程>的通知》等法律 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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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預算 | 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①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 況表。 ② 一般公共預算 支出情況表。 ③ 一般公 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 ④一般公共預算 “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⑤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情況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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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預算 |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 科目。 一般公共預算基 本支出表公開到經濟分 類款級科目。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 程>的通知》等法律 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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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預算 | 一般公共預算 “ 三公” 經費支出表按 “ 因公出 國(境)費” “公務用 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 務接待費”公開,其 中, “公務用車購置及 運行費”細化到 “公務 用車購置費” “公務用 車運行費”兩個項目, 并對增減變化情況進行 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 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 程>的通知》等法律 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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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預算 | 本政府職責、機構設置 情況、預算收支增減變 化、機關運行經費安排 以及政府采購(主要包 括政府采購預算總金額 和貨物、工程、服務采 購的預算金額)等情況 的說明,并對專業(yè)性較 強的名詞進行解釋。結 合工作進展情況,公開 國有資產占用、重點項 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 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 程>的通知》等法律 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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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數(shù)據(jù)的表格列出空 表并說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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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決算 |
政府決算 | 收支總體情況表: ①政 府收支總體情況表。 ② 政府收入總體情況表。 ③政府支出總體情況表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 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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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決算 |
政府決算 | 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①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 況表。 ② 一般公共預算 支出情況表。 ③ 一般公 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 ④一般公共預算 “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⑤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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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決算 |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 科目。 一般公共預算基 本支出表公開到經濟分 類款級科目。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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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決算 | 一般公共預算 “ 三公” 經費支出表按 “ 因公出 國(境)費” “公務用 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 務接待費”公開,其 中, “公務用車購置及 運行費”細化到 “公務 用車購置費” “公務用 車運行費”兩個項目, 并對增減變化情況(與 預算對比)進行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 |
財政局批復后 20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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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就業(yè)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就業(yè) 信息 服務 | 就業(yè)政策 法規(guī)咨詢 | 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政策項目 、對象范圍、政策申請 條件、政策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辦理地點 (方式) 、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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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崗位信息 發(fā)布 | 招聘單位、 崗位要 求、福利待遇、招聘流 程、應聘方式、咨詢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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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信息 登記 | 服務對象、提交材 料、辦理流程、服務時 間、服務地點(方式) 、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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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就業(yè)失業(yè)登 記 |
失業(yè) 登記 | 對象范圍、 申請人 權利和義務、 申請條件 、 申請材料、辦理流程 、辦理時限、辦理地點 (方式) 、辦理結果告 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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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就業(yè) 登記 | 對象范圍、 申請人 權利和義務、 申請條件 、 申請材料、辦理流程 、辦理時限、辦理地點 (方式) 、辦理結果告 知方式、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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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就業(yè)困難 人員(含建 檔立卡貧困 勞動力)實 施就業(yè)援助 |
就業(yè)困難 人員認定 | 對象范圍、 申請人 權利和義務、 申請條件 、 申請材料、辦理流程 、辦理時限、辦理地點 (方式) 、辦理結果告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 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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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對就業(yè)困難 人員(含建 檔立卡貧困 勞動力)實 施就業(yè)援助 | 就業(yè)困難 人員社會 保險補貼 申領 | 對象范圍、 申請人 權利和義務、 申請條件 、 申請材料、辦理流程 、辦理時限、辦理地點 (方式) 、辦理結果告 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 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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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社會保險登 記 |
機關事業(yè)單位社 會保險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 辦理材料、辦理方式、 辦理時限、結果送達、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 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 、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 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國務院關于機關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養(yǎng) 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 定》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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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參保單位注銷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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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工參保登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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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 險參保登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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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會保險參 保信息維護 | 單位(項目) 基本信息變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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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個人基本信息 變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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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員救 助 供養(yǎng) |
法規(guī)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國公民民族成份 登記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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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 救助供養(yǎng)標準、 申請材 料、辦理流程、辦理時 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 養(yǎng)制度的意見》 、各 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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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會保險繳 費 申報 |
繳費人員增減 申報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 辦理材料、辦理方式、 辦理時限、結果送達、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 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 、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 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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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會保險繳 費 申報 | 社會保險繳費申 報與變更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 辦理材料、辦理方式、 辦理時限、結果送達、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 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 、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 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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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社會保險費 延繳申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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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社會保險費欠費 補繳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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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社會保險參 保 繳費記錄查 詢 | 單位參保證明查 詢打印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 辦理材料、辦理方式、 辦理時限、結果送達、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 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 、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 投訴渠道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 、辦理材料、辦理方 式、辦理時限、結果 送達、收費依據(jù)及標 準、辦事時間、辦理 機構及地點、咨詢查 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 道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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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個人權益記錄查 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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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養(yǎng)老保險服 務 | 職工正常退休 (職)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 辦理材料、辦理方式、 辦理時限、結果送達、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 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 、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 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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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 險待遇申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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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暫停養(yǎng)老保險待 遇申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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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恢復養(yǎng)老保險待 遇申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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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個人賬戶一次性 待遇申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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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喪葬補助金、撫 恤金申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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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養(yǎng)老保險服 務 |
居民養(yǎng)老保險注 銷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 辦理材料、辦理方式、 辦理時限、結果送達、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辦事 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 、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 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 成或變更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公 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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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遺屬待遇申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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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病殘津貼申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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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生態(tài)環(huán)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公共 服務 事項 |
生態(tài)環(huán)境 主題活動 組織情況 | 環(huán)保公眾開放活動通知 、活動開展情況;參觀 環(huán)境宣傳教育基地活動 開展情況;在公共場所 開展環(huán)境保護宣傳教育 活動通知、活動開展情 況;六五環(huán)境日、全國 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 通知、活動開展情況; 開展生態(tài)、環(huán)保類教育 培訓活動通知、活動開 展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該信息形成或 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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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農村危房改造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部門 文件 | 農村危房改造 相關文件 | 文件分類、生成日期、 標題、文號、有效性、 關鍵詞和具體內容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 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及其實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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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 解讀 | 上級政策解讀 | 著重解讀政策措施的背 景依據(jù)、 目標任務、主 要內容、涉及范圍、執(zhí) 行標準, 以及注意事項 、關鍵詞詮釋、惠民利 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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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級政策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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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計劃 實施 | 任務 分配 | 及時公開農村危房改造 補助農戶名單 |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 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 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 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 問題的通知》等 | 分配結果確定后 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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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組織 培訓 | 組織開展農村建筑工匠 培訓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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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條件與 標準 |
農村危房等級評 定標準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 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意見》 、 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 件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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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村危房改造對 象申請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 關規(guī)定費依據(jù)及標準 | 《中國公民民族成份 登記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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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農村危房改造資 金補助標準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 救助供養(yǎng)標準、 申請材 料、辦理流程、辦理時 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 養(yǎng)制度的意見》 、各 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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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審核 信息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 息、終止供養(yǎng)名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 養(yǎng)制度的意見》 、各 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 之日起10個工作 日內,公示7個 工作日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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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對象 認定 | 危改戶 認定程序 |
農村危房改造申請程序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 部關于印發(fā)農村危房 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 動方案的通知》 、《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 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 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 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 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 題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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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認定 結果 |
認定結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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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決策 部署 | 決策部 署落實 情況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等 |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 公開工作的意見》及 其實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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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年度 任務 實施 | 年度任務執(zhí)行情 況 | 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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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鄉(xiāng)規(guī)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公共 服務 事項 |
法規(guī)文件 | 城鄉(xiāng)規(guī)劃領域相關法律 、 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 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政務公開 公示欄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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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民互動 |
城鄉(xiāng)規(guī)劃事項的意見征 集、咨詢、信訪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實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務公開 公示欄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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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辦事服務 | 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jù) 、條件、數(shù)量、程序、 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 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實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務公開 公示欄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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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鄉(xiāng)規(guī)劃及同級的 土地利用規(guī)劃 |
脫密后的文本及圖紙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政務公開 公示欄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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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規(guī)劃 編制 |
部分村莊編制完 成的村莊規(guī)劃、 村土地利用規(guī)劃 |
脫密后的文本及附圖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國土資源部關于有 序開展村土地利用規(guī)劃編制工作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政務公開 公示欄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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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規(guī)劃 許可 |
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 許可證 |
新辦、變更、延續(xù)、補 證、注銷的辦理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1個工 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政務公開 公示欄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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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涉農補貼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農業(yè) 生產 發(fā)展 資金 |
農機購置補貼 |
政策依據(jù);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 象、補貼范圍、補貼標 準、 申請程序、 申請材 料、咨詢電話、受理單 位、辦理時限、聯(lián)系方 式等; 補貼結果; 監(jiān)督渠道:包括舉報電 話、地址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機械化促進法 》、《農業(yè)生產發(fā)展 資金管理辦法》 、《 2018-2020年農機購 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法律、 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 公開的期限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 定。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示 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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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耕地地力保護 | 《農業(yè)生產發(fā)展資金 管理辦法》、《財政 部農業(yè)部關于全面推 開農業(yè) “ 三項補貼” 改革工作的通知》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示 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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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持新型農業(yè)經 營主體 | 《農業(yè)生產發(fā)展資金 管理辦法》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示 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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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業(yè) 生產 發(fā)展 資金 |
稻谷目標價格補 貼 | 政策依據(jù);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 象、補貼范圍、補貼標 準、 申請程序、 申請材 料、咨詢電話、受理單 位、辦理時限、聯(lián)系方 式等; 補貼結果; 監(jiān)督渠道: 包括舉報電 |
《四川省稻谷目標價 格補貼專項資金管理 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法律、 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 公開的期限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 定。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政務公開 公示欄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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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種糧大戶補貼 | 政策依據(jù);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 象、補貼范圍、補貼標 準、 申請程序、 申請材 料、咨詢電話、受理單 位、辦理時限、聯(lián)系方 式等; 補貼結果; 監(jiān)督渠道:包括舉報電 |
《農業(yè)生產發(fā)展資金 管理辦法》、《財政 部農業(yè)部關于全面推 開農業(yè) “ 三項補貼” 改革工作的通知》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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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動物防疫等 補助經費 |
強制撲殺、強制 免疫和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 無害化處理補助 | 政策依據(jù);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 象、補貼范圍、補貼標 準、 申請程序、 申請材 料、咨詢電話、受理單 位、辦理時限、聯(lián)系方 式等; 補貼結果; 監(jiān)督渠道:包括舉報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 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法律、 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 公開的期限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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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示 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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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公共 服務 |
公共文化機構免 費開放信息 |
1.機構名稱; 2.開放時間; 3.機構地址; 4.聯(lián)系電話; 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 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 開條例》 、《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 美術館、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 開放工作的意見》 、 《文化部財政部關 于做好城市社區(qū)(街 道)文化中心免費開 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公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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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群體公共文 化服務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辦公 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 關于加快構建現(xiàn)代公 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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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組織開展群眾 文化活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文化館服務標 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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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下基層輔導、演 出、展覽和指導 基層群眾文化活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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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輔導和培訓基層 文化骨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鄉(xiāng)鎮(zhèn)綜合文化 站管理辦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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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安全生產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政 策 文 件 | 法律法規(guī) | 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 、法規(guī)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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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門和地方規(guī)章 | 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部門 和地方規(guī)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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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與安全 生產有關的政策文件, 包括改革方案、發(fā)展規(guī) 劃、專項規(guī)劃、工作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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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 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 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 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 決策草案、決策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 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
按進展情況及時 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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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大政策解讀及 回應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與 回應,安全生產相關熱 點問題的解讀與回應 | 重大決策作出后 及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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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要會議 | 通過會議討論作出重要 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 時,經黨組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討論決策過程 | 提前一周發(fā)通知 邀請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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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征集采納社會公 眾意見情況 | 重大決策草案公布后征 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情 況、采納與否情況及理 | 征求意見時對外 公布的時限內公 開 | ■政府網(wǎng)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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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 政 管 理 |
隱患管理 | 重大隱患排查、掛牌督 辦及其整改情況,安全 生產舉報電話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 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 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 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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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 政 管 理 |
應急管理 | 承擔處置主責、非敏感 的應急信息,包括事故 災害類預警信息、事故 信息、事故后采取的應 急處置措施和應對結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 、《關于全面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意 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 公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便民服務 中心 ■便民服務 站 ■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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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動態(tài)信息 | 業(yè)務工作動態(tài)、安全生 產執(zhí)法檢查動態(tài)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 見》 | ■政府網(wǎng)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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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生產預警提 示信息 | 氣象及災害預警信息, 不同時段、不同領域安 全生產提示信息 | 信息形成后及時 公開 | ■社區(qū)/村公 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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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共服務 |
權力清單及責任 清單 | 同級政府審批通過的行 政執(zhí)法主體信息和行政 許可、行政處罰、行政 強制、行政檢查、行政 確認、行政獎勵及其他 行政職權等行政執(zhí)法職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 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 產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 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 更20個工作日 內,如有更新, 及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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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主要業(yè)務辦事指 南 | 主要業(yè)務工作的辦事依 據(jù)、程序、 時限,辦事 時間、地點、部門、聯(lián) 系方式及相關辦理結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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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年度報告 |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及相關統(tǒng)計報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每年1月31日前 | ■政府網(wǎng)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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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點 領域 信息 公開 | 辦事紀律和監(jiān)督 管理 | 本單位的辦事紀律,受理 投訴、舉報、信訪的途 徑等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 產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 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 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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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檢查和巡查發(fā)現(xiàn) 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 問題 | 檢查和巡查發(fā)現(xiàn)的、并 要求向社會公開的問題 及整改落實情況 | ■便民服務 中心 ■便民服務 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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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點 領域 信息 公開 |
重大工程 項目信息 |
項目名稱、執(zhí)行措施、 責任分工、取得成效、 后續(xù)舉措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 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 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
按照中央有關要 求公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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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案辦理 |
辦理制度與推進情況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 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 表建議和全國政協(xié)委 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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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救災生產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備災 管理 | 綜合減災 示范社區(qū) | 綜合減災示范社區(qū)分布 情況(其具體位置、創(chuàng) 建時間、創(chuàng)建級別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社會救助暫行 辦法》 、《國家綜合 防災減災規(guī)劃 (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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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災害信息員隊伍 | 縣鄉(xiāng)兩級災害信息員工 作職責和辦公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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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災后 救助 |
災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區(qū)域內因自然災 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受 災時間、災害種類、受 災范圍、災害造成的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災害救助 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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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救助審定信息 | 自然災害救助(6類) 的 救助對象、 申報材料、 辦理程序及時限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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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災害 救助 | 應急管理 部門審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劃撥情 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災害救助 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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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因災過渡期 生活救助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標 準、過渡期生活救助對 象評議結果公示(災民 姓名、受災情況、擬救 助金額、監(jiān)督舉報電 話) 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確 定(災民姓名、受災情 況、救助金額、監(jiān)督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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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災后 救助 |
居民住房 恢復 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 標準(居民因災倒房、 損房恢復重建具體救助 標準)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 對象評議結果公示(公 開災民姓名、受災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自然災害救助 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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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款物 管理 | 捐贈款物信息 | 年度捐贈款物信息以及 款物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按進展情況及時 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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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年度款物使用情 況 | 年度救災資金和救災物 資等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按進展情況及時 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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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作 動態(tài) | 工作信息 | 防災減災救災其他相關 動態(tài)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按進展情況及時 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廣播電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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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食品藥品監(jiān)管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監(jiān)督 檢查 |
食品生產經營 監(jiān)督檢查 |
檢查制度、檢查標準、 檢查結果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 開工作的意見》《食 品生產經營日常監(jiān)督 檢查管理辦法》《食 品藥品安全監(jiān)管信息 公開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 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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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 處罰 |
食品生產經營 行政處罰 | 處罰對象、案件名稱、 違法主要事實、處罰種 類和內容、處罰依據(jù)、 作出處罰決定部門、處 罰時間、處罰決定書文 號、處罰履行方式和期 限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 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 案件信息公開實施細 則》《市場監(jiān)督管理 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guī) 定》 |
行政處罰決定形 成之日起20個工 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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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服務 | 食品安全消費 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 示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政 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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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藥品安全 應急處置 |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保障、監(jiān)測預警、 應急響應、熱點問題落 實情況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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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服務 |
食品藥品 投訴舉報 |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 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訴 舉報的途徑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 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食品藥品投訴舉 報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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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品用藥安全 宣傳活動 | 活動時間、活動地點、 活動形式、活動主題和 內容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 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 信息形成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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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征地 管理 政策 |
─ | 征地補償安置法律以及 適用于本地區(qū)的政策、 技術標準等規(guī)定要求。 1.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2. 征地前期準備、征地審 查報批、征地組織實施 規(guī)范性文件; 3.土地補 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或 征地統(tǒng)一年產值標 準);4.地上附著物和 青苗補償費標準;〔農 村村民住宅拆遷補償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自該信息形成或 者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予以 公開,法律法規(guī) 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朝陽鄉(xiāng) 人民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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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地 前期 準備 |
擬征收 土地告知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 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 予以公開。 1.擬征收土 地用途;2.擬征收土地 的位置和范圍; 3.征地 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 4.開展土地現(xiàn)狀調查的 安排;5.擬征收土地的 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 搶栽、搶種、搶建等有 關規(guī)定);6.聽證權 |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 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 定》 |
在實地啟動擬征 收土地工作時, 在村公示欄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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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向擬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體成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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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地 前期 準備 |
擬征收土地 告知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 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 予以公開。 1.擬征收土 地用途;2.擬征收土地 的位置和范圍; 3.征地 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 4.開展土地現(xiàn)狀調查的 安排;5.擬征收土地的 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 搶栽、搶種、搶建等有 關規(guī)定);6.聽證權 |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 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 定》 |
收到征地批準文 件之日起10個工 作日內,在政府 網(wǎng)站、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公開。 |
朝陽鄉(xiāng) 人民政府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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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地 前期 準備 |
擬征收土地 現(xiàn)狀調查 |
擬征收土地現(xiàn)狀調查結 果按規(guī)定確認后,調查 結果予以公開。 1.征收土地勘測調查 表;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 查登記表; 〔土地勘測定界圖件 (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 除外; 圖件應按有關法 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技術處 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 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 |
擬征收土地現(xiàn)狀 調查結束后5個 工作日內,在村 公示欄公開。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
| √面 向擬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體成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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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準文 件之日起10個工 作日內,在政府 網(wǎng)站、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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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地 前期 準備 |
擬征地 聽證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請 開展聽證工作的,聽證 結果予以公開。按擬征 收土地告知確定的時間 制作《聽證通知書》; 按《聽證通知書》規(guī)定 的時間組織聽證;實施 聽證的,公開聽證相關 材料。 1 《聽證通知書》 ; |
《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 》、《國土資源部辦 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 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 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①《聽證通知書 》應在組織聽證 7個工作日前予 以公開; ②其他 聽證公開內容在 擬征地聽證工作 結束后5個工作 日內在村公示欄 公開。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
| √面 向擬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體成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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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征地 前期 準備 |
擬征地 聽證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請 開展聽證工作的,聽證 結果予以公開。按擬征 收土地告知確定的時間 制作《聽證通知書》; 按《聽證通知書》規(guī)定 的時間組織聽證;實施 聽證的,公開聽證相關 材料。 1 《聽證通知書》 ; |
《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 》、《國土資源部辦 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 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 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收到征地批準文 件之日起10個工 作日內,在政府 網(wǎng)站、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公開。 |
朝陽鄉(xiāng) 人民政府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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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征地 審查 報批 |
征地 報批 材料 | 縣(市、 區(qū))人民政府 按照建設用地審查報批 有關規(guī)定,組織用地報 批過程中的相關報批材 料予以公開。 1.縣(市、 區(qū))人民政 府建設用地請示; 2.縣(市、 區(qū)) 自然資 源主管部門建設用地審 查意見; 3.建設用地呈報說明書 、農用地轉用方案、補 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 方案、供地方案; 〔其他相關文字報批材 料和圖件由各省(區(qū)、 市)確定公開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建設用地審查報 批有關規(guī)定 |
收到征地批準文 件之日起10個工 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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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征地 審查 報批 |
征地 批準 文件 | 有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 用地的批復文件、地方 人民政府轉發(fā)批復文件 應予以公開。 1.國務院批準用地批復 文件(指用地由國務院 批準); 2.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用 地批復文件(指用地由 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3.國務院批準城市用地 后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 意實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轉發(fā)用 地批復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收到征地批準文 件之日起10個工 作日內公開 |
朝陽鄉(xiāng) 人民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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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征地 組織 實施 |
征收 土地 公告 |
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 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 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 人、位置、地類、面 積; 3.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 人口安置方式、社會保 障途徑等; 4.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浀?/span> 期限 地點和要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
收到征地批準文 件之日起10個工 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征地信息 公開平臺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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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征地 組織 實施 |
征地 補償 登記 | 征地補償?shù)怯泤R總表。 〔征地補償?shù)怯浨爸门c 征收土地現(xiàn)狀調查合并 進行的,在前置環(huán)節(jié)一 并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征地補償?shù)怯浗Y 束后5個工作日 內公開。公示結 束后,轉為依申 請公開。 |
朝陽鄉(xiāng) 人民政府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 √擬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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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征地 組織 實施 |
征地 補償 安置 方案 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滿后, 縣(市、 區(qū))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農村集 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 案》并予以公開。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 地類、面積,地上附著 物和青苗的種類、數(shù) 量,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 口和數(shù)量; 2.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 助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 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 補償標準與支付方式; 4.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 方法、繳費比例和辦 法; 5.農業(yè)人員安置具體途 徑; |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 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 關問題的通知》 、《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
擬定《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后5 個工作日內公開 。 公示結束后,轉 為依申請公開。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 體成
√擬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體成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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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征地 組織 實施 |
征地 補償 安置 方案 聽證 | 依申請開展聽證工作 的,聽證結果公開。按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確定的時間制作《聽證 通知書》;按《聽證通 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組織 聽證;實施聽證的,公 開聽證相關材料。 1. 《聽證通知書》; 2. |
《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 》、《國土資源部辦 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 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 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①《聽證通知書 》應在組織聽證 7個工作日前予 以公開; ②其他 聽證公開內容在 征地聽證結束后 5個工作日內公 開。公示結束 后 , 轉為依申請 |
朝陽鄉(xiāng) 人民政府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 √擬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體成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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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征地 補償 費用 支付 |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憑證 。 〔在被征地村公告欄張 貼,予以公開,張貼之 日起20個工作日后可依 申請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征收土地公告 辦法》 | 獲得支付憑證后 5個工作日內予 以公開。公示結 束后,轉為依申 請公開。 |
■社區(qū)/村公 示欄(電子 屏) |
| √擬 征收 土地 所在 地的 村集 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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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渠道中標注為 “ ■”標記的,為征地實施中的公開渠道;標注為 “ ▲”標記的,為征地批準后的公開渠道。 |
(十七)重大建設項目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 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公 申開 請 | 縣 級 | 鄉(xiāng) 、 村 | ||||||
1 |
批準 服務 信息 |
辦事指南 |
申報材料清單、批準流 程、辦理時限、受理機 構聯(lián)系方式、 申報要求 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 政務公開工作意見》 、《關于推進重大建 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 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 見》 |
實時公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政務公開 公示欄 ■便民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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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辦理過程信息 |
事項名稱、事項辦理部 門、辦理進展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 政務公開工作意見》 、《關于推進重大建 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 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 見》 |
及時公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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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咨詢監(jiān)督 |
咨詢電話、監(jiān)督投訴電 話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關于全面推進 政務公開工作意見》 、《關于推進重大建 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 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 見》 |
實時公開 |
朝陽鄉(xiāng)人民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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